湖北襄阳市保康县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利用虚拟货币转移非法资金案件作出判决,五名被告人尧某、杨某、刘某甲、乔某、刘某乙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1.8万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