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邱达根指出,法币稳定币需以100%高流动性货币类资产作为储备金,其核心功能聚焦国际支付领域,不具备投机属性。在《稳定币条例》立法过程中,官方系统借鉴了美国、日本及欧盟MiCA(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新加坡PSA(支付服务法案)等国际框架,重点考量国际流通性需求并严格遵循国际标准。邱达
香港《稳定币条例草案》于8月1日正式生效,建立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旨在完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并平衡金融稳定与创新。根据条例,任何实体若需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或锚定港元价值的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且需满足储备资产管理、客户资产分隔、稳定机制健全等核心要求,同时须在合理条件下按面额处理